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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11筆地 政院擬追討(2004/10/23)

張貼日期:2004/10/23

  〔自由記者蘇永耀、王寓中、林淑娟╱台北報導﹞行政院昨天宣布,將對國民黨不當取得的黨產提出法律行動;委任律師林永頌指出,本月底前將先就目前登記在中廣名下的台北縣板橋市民族段,及花蓮市民勤段等土地,提出物權移轉無效的民事訴訟,這兩處土地公告現值合計超過十二億元。

   行政院發言人陳其邁表示,委任追討國民黨黨產的律師團,成員包括廖學興、連立堅、洪貴參、林永頌以及李勝雄等五位,政府希望國民黨主動歸還,但至今已落空,所以才會委請律師主動提告。

  對此,國民黨委託律師李永然指出,中廣兩筆土地,都是依法向地政機關完成登記,如果連這都有問題,那中華民國的土地登記制度還有任何保障嗎?

  有關行政院講國民黨產是贓物,還說是管家侵占財產等,國民黨委託律師林復宏也表示,這已涉及刑法污辱及誹謗刑責,將追究相關當事人的法律責任,最快下週就可能採取法律行動。

  先前曾與國民黨協商黨產歸還的財政部次長李瑞倉說明相關進度,國民黨願意承諾的部分僅有「冰山一角」,以國有財產局登記的土地價值估算多達兩百億元,目前國民黨歸還的部分只有二點二億,比率大約一%,而且雙方協商過程並不順利。

  行政院最近將主動提告的兩案分別是板橋市民族段570-1、658、658-3、658-4、752、752-2、752-3、752-4地號等八筆土地,去年公告現值為十一億五千七百二十八萬五千元,原先土地登記機關為交通部台灣郵政電信管理局,卻在七十年六月五日辦理管理機關更正,改為中廣,又於七十四年八月五日作價轉讓中廣,土地所有權正式移轉到中廣名下。

  另位於花蓮市民勤段1367、1367-1、1367-2地號等三筆土地也是相同情況,民國七十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土地管理機關由交通部台灣郵政電信管理局改為中廣,並在七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買賣名義將土地所有權移轉給中廣,這些土地在去年的公告現值為八千六百九十一萬三千元。

  律師林永頌表示,這兩案的共同特色在於,土地都是登記國有,管理機關也是政府機關,後來卻發生管理機關變更為私人公司的中廣,這在土地登記中幾乎沒有看過,也很不合理,無論「作價轉讓」或「買賣」名義,都只是政府機關帳務處理,但在實際土地轉移過程,中廣或國民黨沒有付過一毛錢,因此行政院將就這樣的物權移轉是否有效提起民事訴訟。

  林永頌也說,板橋市民族段土地原有十筆,其中兩筆中廣已經出脫,所剩八筆也有若干土地為中廣設定抵押品,因此在這波追討過程將會特別注意,以免追回的土地,反而變成「負債」。至於追討過程是否會受到民法有關物上請求權最長十五年的時效限制,律師廖學興表示,如果土地轉移本身無效,自然就沒有所謂時效的問題。

  中廣管理部經理林亨利表示,這兩筆土地是當年中廣執行廣播任務時,政府以土地進行作價抵付,直到七十年發現土地不是在中廣名下,經政府調查確認後,所有權人才變更,中廣所有土地都是合法取得及擁有,政府目前的追討是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