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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撤銷中廣案 NCC聲請釋憲(2007/07/05)

張貼日期:2007/7/5

記者陳俍任/台北報導


行政院撤銷中廣股權移轉案,並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五位審查委員移送法辦,NCC主委蘇永欽昨天正面回擊,痛批行政院扼殺獨立機關,造成嚴重憲政危機,對此將同時聲請兩個釋憲。
行政院長張俊雄昨天聽取政務委員許志雄報告,宣布撤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核准中廣股權變更案,並將中廣董事長趙少康、NCC主委蘇永欽、石世豪、劉宗德、謝進男、林東泰等五名委員及華夏公司負責人陳明暉移送法辦。

蘇永欽以罕見的強硬口吻堅持「中廣案通過的處分效力不受影響」,更無重審的必要,重申行政院依法無權否決獨立機關審查的案件。

蘇永欽指出,從未看過民主國家的政府,會去撤銷一個部會的個案決定,但行政院卻已兩次以此來對付NCC,更沒想到政府可干涉獨立機關的許可案,任隨自己的喜好來決定。

他指出,大法官會議第六一三號解釋明確指出,NCC成立,是為了排除上級機關與政黨可能的不當干預,行政院要撤銷NCC對中廣案的行政處分,就是「憲政危機」,NCC將以最快速度聲請大法官會議對六一三號再做補充解釋。

另對行政院搬出行政法第一一七條規定,撤銷中廣案原處分,蘇永欽指出,「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二條規定,獨立機關除有法令規定外應自主運作,將同步向大法官聲請釋憲:行政院自訂「獨立機關與行政院關係運作說明」是否涉及違憲。

行政院揚言,即使NCC不撤案,經濟部也不會受理中廣變更登記,那NCC所同意的中廣股權轉讓許可案就形同失效,蘇永欽無奈地說,如果真的這樣,NCC也無法越權要求經濟部。

蘇永欽回應,行政院以圖利罪名「移送」五位委員,對他們的人格、名譽造成一定程度的汙衊傷害,他們「一步也不會讓步」,而且要讓這些人負起法律責任。


【2007-07-05/聯合報/A1版/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