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相關報導
追黨產,政院將依物上請求權提訴訟(2004/10/21)張貼日期:2004/10/21
〔自由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行政院加速追討國民黨不當黨產,被國民黨指為政治清算,行政院長游錫 昨日回應說,公務員是人民公僕,而原本兩手空空來台的國民黨,在當了人民幾十年的管家後,竟變得如此富有,身為主人者當然有權追討,這怎麼是「清算」? 至於後續的追討行動,行政院發言人陳其邁表示,在與律師團初步討論後,行政院將會針對數個較具爭議的案件提出訴訟;同時,行政院未來追討黨產方式將與過去所採的途徑有所區別,主要是以「物上請求權」為依據,對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提起訴訟,突破追訴時效之限制。 針對國民黨不當黨產問題,游揆昨日在「雅典奧運國光體育獎章頒獎典禮」後做出回應。 他並以「管家侵占主人財產」為例說,如果一個人請了一個管家,管家來時沒帶什麼財產,但是管了幾十年後,卻變得非常富有,身為主人的當然應該追問,管家的這些財富是怎麼來的?現在主人要跟管家算帳,管家卻用自己訂的許多辦法,稱自己一切合法,甚至還要求主人提出證據。 游揆說,國民黨就好像這個管家一樣,而對於國民黨產的來歷,監院也已經調查、提出報告,包括接收日產、賤價取得或其他玩法弄權手段所取得,「這些不義之財,侵占國家的就該還給國家,侵占人民的就應還給人民」。但現在國民黨不但不還,還推三阻四,講這麼多藉口,實在讓人民無法接受。 在新一波的追討動作,陳其邁指出,未來行政院擬提起的訴訟法源乃是民法物權編第七六七條的「物上請求權」,雖然有「十五年不行使即消滅」之「消滅時效」規範;不過,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一○七號、第一六四號解釋:「已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之回復請求權,「無」民法第一二五條消滅時效規定之適用。 至於外界有所謂「國民黨占有若干不動產已超過二十年,縱使當初國民黨是無權占有,事到如今應該也能成為合法的所有權人」之主張,陳其邁強調,這是「似是而非」的言論,其實嚴重扭曲民法「時效取得」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