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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民服社 鎮代想要回 社方拿出合法證明 要求不要炒作選舉議題(2004/11/16)

張貼日期:2004/11/16

  【中國時報劉英純/淡水報導】   

  「追討黨產」的議題,十五日延燒到淡水鎮代會。民進黨籍鎮代張嘉賢表示,位於淡水老街的民眾服務社,當年用不合理的方式取得,要求鎮公所要回來,作為里民活動中心。不過,民眾服務社拿出建物所有權狀和租賃契約表示是合法所有,不要趁著選舉炒新聞。   

  淡水鎮代會定期會中,張嘉賢代表昨日要求鎮公所,把二十年前國民黨「不當取得」的淡水民眾服務社要回來,作為民眾活動中心,增加民眾的活動空間,以免圖利個別團體。   

  淡水鎮公所表示,將再深入了解七十五年間,由現任縣議員李文德在擔任鎮長任內,轉贈淡水民眾服務社建物的始末再議。   

  不過,李文德議員說,這是老調重彈,因為當時淡水民眾服務社廳舍取得,也經過鎮代會通過,在立委選舉期間,由民進黨籍的鎮代再舊案重炒,只是選舉花招而已。   

  淡水民眾服務社主任李國偉也表示,產權問題每次選舉都會被對手聯營的候選人當議題炒作,事實上,服務社分為土地和建物兩部分,土地是國有學產基地,國民黨擁有租賃契約,三百八十一平方公尺每個月要付一萬多元,契約打到民國一百年,而地上建物也有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和受贈的契約,合法也合理,不需要一再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