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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高縣委員會回贈土地房舍(2004/09/15)

張貼日期:2004/9/15

  (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縣十五日電)國民黨黨產問題一直是公職人員選舉中被攻訐的話題,國民黨高雄縣委員會遵照黨中央指示,已陸續回贈給原贈送的鄉鎮市公所,使用的土地也依規定承租,化解選舉時的負面包袱。

  國民黨高雄縣委員會主委莊松旺今天表示,林園、鳥松、大社、岡山、彌陀、路竹、內門、杉林、甲仙、六龜等鄉鎮民眾服務分社已在九十一、九十二年陸續回贈給鄉鎮公所;大寮、仁武、大樹、旗山等鄉鎮民眾服務分社正辦理回饋手續中。鳳山市民眾服務分社與主委宿舍土地是市公所所有,也已拆屋還地。縣委員會土地是國有財產局所有,已依規定租用十多年。

   他表示,這些鄉鎮市民眾服務分社早年都是服務地方鄉親的場所,由鄉鎮市公所贈與,現在時空背景移轉,只好回贈原贈與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