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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利用執政 占用、賤買國家土地」(2000/07/17)

張貼日期:2000/7/17
中央黨部 無償占用年 再用低價買入 國有財產局涉圖利億革實院和三峽民眾服務社 先低價購進「林」、「田」地 再立即變為建地

  聯合報記者林如森/台北報導

  商周出版的「還財於民,國民黨黨產何去何從」的新書指出,國民黨長期以來,利用執政之便,或占用、或賤買國家土地為己用,其中較易清查者,屬國民黨於各地設立之民眾服務社與黨部;這兩者是國民黨與民間最直接接觸的單位,至於其他列於國民黨名下之土地,除了崇聖、中央產物保險大樓因為曾經遭報章揭露過,其他很少披露。

  「還財於民」新書是由監察委員黃煌雄、台大經濟系教授張清溪、台北大學財稅所所長黃世鑫等主編,在民國八十四、八十五年間以田野調查方式,全面清查國民黨在台北縣、市的民眾服務社和黨部土地,歸納出四個情況,包括國民黨向政府購買、接受政府贈與、向國家租用、占用等個案。

  書中指出,目前位於台北市中山南路國民黨中央黨部的土地,國民黨先是無償占用二十四年,只在最後五年支付象徵性租金,最後以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用每坪平均二十萬五千元價格買下,遠低於每坪百萬元的市價,光是這筆土地出售,國有財產局就涉嫌圖利國民黨近十五億元。

  書中指出,以三峽民眾服務社及革命實踐院的土地為例,國民黨早年在購買這些土地時,地目都不是「建」地,而是低價購買的「林」地、「雜」地、「田」地、「墓」地等,這兩處在國民黨購進土地後,立即變更為建地,

  三峽民眾服務社的建物完成日期和地目由「田」變「建」是同一天。至於國民黨取自政府贈與的房地產,書中也提出諸多質疑,在台北縣市部分,國民黨取自政府贈與的包括石碇、土城、板橋民眾服務社,這三個服務社接受贈與的時間都很接近,而板橋民眾服務社由政府向私人購買後,到贈與國民黨中間,只有兩年,讓人懷疑板橋市公所向民間徵收土地的用意,就是為了轉贈給國民黨。

  黃煌雄表示,這項田野調查雖然只是局部性,限於台北縣市,時間也沒有延續到今天,如黨營事業及國庫通黨庫預算,都以一九九五年前為止,但由於這項田野調查仍代表體制外,民間所調查的第一次比較系統的工作,因此在一定的時空條件下,有其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