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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社論)黨產與利害衝突(1995/09/03)

張貼日期:1995/9/3

  國民黨黨產五人審查小組日前向中常會報告建議黨營事業對股票市場只宜做長期投資,不應介入操作股市;而投資在兩億元以上、捐獻在三千萬元以上者,須經中常會通過。中常會並就黨營事業應否買賣股票及房地產有所詰辯尤其執政黨經營事業的正當性,亦受到質疑。然而,鑑於黨產問題頗有爭議性,執政黨不願在此政治熱季即將到來之際引發更多議論,中常會僅就五人小組所提經營管理方向及改進意見,作成研究辦理之結論,而未有更進一步的制度改革。

  國民黨是台灣最大的政黨或人民團體,雖然走大眾政黨路線而組織鬆散,且近年黨員失聯或出走者時有所聞,仍有黨員近200萬人。這麼大的政黨,按民主國家的常態,如果黨員按時繳交黨費,加上既週且密的黨員人脈而帶來的政治捐獻,因應其專業黨工及黨務的經常開支,外加選舉的特定需要,應該入可敷出。不過,受早年列寧黨的特性影響,列寧黨通常不是黨政不分,國庫與黨庫相通,即是必須興辦黨營事業,而不習慣於民主國家政黨的向社會勸募經費;事實上,大多數列寧黨主政的國家,連資本主義的尾巴都必須斬除,向民間勸募亦不切實際。台灣的社會環境與此大相逕庭,然而,國民黨或迫於黨務經費支出日漸浩繁,或沈緬於列寧黨的意識形態與便宜行事,除了三年前曾嘗試向社會籌募黨務發展基金,一般而言,黨的收入早期靠國庫與黨庫的相通,近年則絕大部份來自黨營事業,而且依賴黨營事業的程度益甚。

  國民黨黨營事業龐大,以中央投資公司為主的七大控股公司,轉投資121家事業,堪稱台灣最大的財團之一。不僅其經營行業範圍多達十大類21種,觸角有如八爪章魚延伸甚廣,其中有若干的確誠如國民黨所言,係早年為配合政府經建與整體發展,參與一般民間意願不高的投資。然而更多而令人側目的,是在其各級從政黨員的配合之下,黨營事業從事獨占或寡占的生意,並在取得與行政機關或公營事業業務往來或招標,有一般民間企業所不及的方便。這種享有特權的政經共同體,不僅影響執政黨的形象,亦造成政黨競爭的不公平。

  國民黨在近年政治環境丕變之際,其實對於黨營事業應該開胸襟走大路。其正本清源之計,應把現今處於獨占或寡占的事業改為股票公開上市或上櫃,以回饋社會;或由其主管從政黨員引進適當的競爭而打破獨占或寡占,讓廣大的消費者受益,是為真正配合政府經濟自由化的真諦。這方面,執政黨近年並非毫無作為,但是,腳步可以加快。同時,為了政黨競爭的公平與規範政黨經費來源,不僅國民黨的黨營事業不應繼續擴張,還應透過政黨法等立法途徑,積極謀求政治獻金的制度化與透明化。如此同時並舉,不僅進一步開創政黨政治的新局面,國民黨或難繼續維持目前龐大的黨機器,卻可因財務公開及與列寧黨的傳統進一步畫清界線,甚至有效扭轉當前惡質的政商結合之勢,其所爭取的民心與選票,亦必遠多於因減縮黨機器而可能產生的不利影響。

  事實上,執政黨對於經營事業所表現的難以割捨,也反映我們社會對於利害衝突的原則,普遍不甚講求。執政黨的從政黨員在處理黨營事業有關案件,應該遵守行政中立的原則,但是違反者仍所在多有。各級民意機關,代議士不宜兼營事業;其有事業,應於表決或立法過程有所迴避,但是,從立法院以降,赤裸裸爭取一己利益而不惜形象者比比皆是。至於行政官員,情況亦復如此,即以行政官員不得違法兼職,尤其兼任與自己監督業務有關的職務,雖經監察院數度糾正,迄今仍未改善。公職或政治人物如此社會一般機構亦然。以最近發生的金融弊案而言彰化四信案的涉嫌人利用職務自肥,國際票券案的偽造商業本票,其作業流程中原應基於避免利害衝突而安排適當內部控制均因形同虛設讓作奸犯科者有機可趁,而造成社會大患。台灣社會即將進入政治熱季,寄望執政黨現今就黨產問題作許水德祕書長所說的「理想化」大幅變革也許強人所難,但是,從政治到社會,在利害衝突方面亡羊補牢,卻是我們不容忽視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