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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成立黨產監督會 馬:黨產處理溯及既往(2006/11/02)張貼日期:2006/11/2
聯合報記者范凌嘉/台北報導 國民黨黨產處理監督委員會昨成立,黨主席馬英九強調,有關黨產的法律條文應該「往後觀照」,未來各政黨經營均應納入規範,財務必須公開,且透過會計師簽證,政黨可有黨產,但經常費用或人事費用不能作競選之用,競選經費應來自捐款,而非原有財產。 黨產處理監督委員會自我定位為「諮詢、諮議與建議」角色,並未全盤接受原有設置辦法,面對黨產攻訐,不會「即時回應與澄清」、為國民黨背書。委員會未來每月開會一次,直到黨產處理完畢為止。 馬英九表示,國有財產局與國民黨間的五家戲院產權爭議,希望委員會能討論,一步步把黨產處理完畢。 馬英九宣示,只要發現還有接受日產與轉帳撥用部分,一旦正當性受到質疑,會立刻捐出來,「國民黨願意在處理上溯及既往」。他說,按照法律規定,一般不溯及既往,只要國民黨有這樣的財產一定會回贈,但已處分者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