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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黨產公投案 蘇揆:尊重訴願會決定(2006/11/21)張貼日期:2006/11/21
(中央社記者王家俊台北二十一日電)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逕行決定民進黨追討黨產公投提案符合規定,可展開第二階段連署。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表示,尊重合議制的訴願會決定,畢竟專家經過調查、認定和辯論。 國民黨籍立委雷倩(台北縣)上午在立法院施政總質詢說,公投審議程序還沒完成,行政院訴願會就違法、違規判定民進黨討黨產公投提案合法,等於以黑盒子的方式,做出逾越公投法的處分。 蘇貞昌答詢說,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成立已久,由學者專家組成,也是合議制運作。對於訴願會的決定,他只有尊重,畢竟經過調查、認定、辯論,「老實說,對內容我並不清楚」。 雷倩以法律程序為例說,民進黨提黨產公投訴願案,等於法院還沒裁決就提上訴。蘇揆說,訴願不一定代表上訴,有可能是機關怠於行使、無法產生效力的救濟行為。 蘇揆說,行政院本來就是受理公投提案機關,依公投法規定,公審會應該在三十天內完成認定提案是否合於規定,結果已經超過兩個月。他不評論訴願會決定,但立委相關指控與事實不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