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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信託業者認為難以承接國民黨不動產信託(2000/01/15)張貼日期:2000/1/15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十五電) 立委賴士葆今天針對副總統連戰說要將黨產信託之事,邀請國內信託業者探討可行性。業者強調,以中國國民黨產擁有的龐大資產來說,現金與股票信託,若與國外信託業者合作,有可行空間,惟信託契約要寫清楚;不動產方面困難度高。 新黨籍立委賴士葆 (台北市) 今天在立院召開「實務業者談信託」公聽會,與會金融業者有:華信銀行協理陳建榮、信託投資公會總幹事陸煥之、中國信託銀行信託部資深經理黃思國、中聯信託協理蔡達郎與台新銀行信託部副總經理謝壽夫。 陸煥之表示,國內真正辦信託業務的很少,只有三家,加上相關法律不完備,信託法雖通過立法,信託業法與其他六大稅法未修法下,承接國民黨產信託業務,實在有困難。 蔡達郎表示,國內所謂信託業務 ,是以代為確定信託資金用途,即一般銀行存款的用途,至少要一個月以上的定期存款,不能進行一個月以下的短期 (活期) 存款的受信投資;另一種是中長期,即半年以上的保本保期業務;但目前偏向的業務對象是證券業的信託資金投資。 他指出,針對國民黨產信託的問題,信託業務在不動產方面,包括不動產設備與不動產管理信託,以及土地信託,國內業者都還需要一段時間,才有能力做。 賴士葆指出,是否在現金、股票上的信託業務,若與國外信託業者合作下,就有可行性?蔡達郎表示是這樣。 黃思國強調,假如果民黨擁有完全的裁量權,他認為應參考美國的做法,即一、「強制信託」,交易前國民黨須事先進行財產申報,或者二、「盲目信託」,在信託契約上明定投資信託的方式、時間等細目,未來不得過問。 陳建榮表示,最重要的是資產管理與信託目的,這要看國民黨是要投資七大控股公司股票,還是七大控股所擁有的股票?是要再投資,還是維持資產就好?若是要透明化走向,從此不要再做投資的話,當然是可行。 謝壽夫擔心,即使相關法令都修備,契約未訂清楚,未來受託業者每做一項業務,還是得要申請一次。 |